功能介紹:
臨時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臨時需要并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業務特點:
臨時存款賬戶用于辦理臨時機構以及客戶臨時經營活動發生的資金收付,支取現金的應按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臨時存款賬戶根據有關開戶證明文件確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確定其有效期限,其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 2 年。
辦理流程:
因設立臨時機構、異地臨時經營活動或注冊驗資需要,客戶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時,須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1、臨時機構,須出具其駐在地主管部門同意設立臨時機構的批文;
2、異地建筑施工及安裝單位,須出具其營業執照正本或其隸屬單位的營業執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裝地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或建筑施工及安裝合同,還須出具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
3、異地從事臨時經營活動的單位,須出具其營業執照正本以及臨時經營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文,還須出具基本存款賬戶開戶登記證;
4、注冊驗資資金,須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有關部門的批文。